芜政〔2004〕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芜湖市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是党中央、国务院今年加强宏观调控,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延续和深化。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搞好结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的原则,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OO四年六月二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0号文,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整顿的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是党中央、国务院今年加强宏观调控、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延续和深化。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以搞好结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加强督查为原则,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一)搞好结合。将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与正在进行的清理开发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阶段性检查验收工作相结合;把《紧急通知》要求的6项治理整顿内容与正在进行的治理整顿和已经部署的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统筹协调,搞好衔接。
(二)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紧急通知》的要求,把住土地供给闸门,有效控制投资规模。在全面清理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检查去年以来新上项目用地情况,整顿违法用地、非法占地的行为。
(三)明确责任。各县、区政府要负责做好辖区内的整治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负责牵头组织专项整治清理检查工作。着力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治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实行纵向结合、横向协调的工作机制,搞好阶段性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加强督查。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市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二、治理整顿的内容和范围
(一)清理各类开发区(园区)的设立、规划、用地情况;
(二)清理检查2003年1月1日以来的土地占用情况,整顿未批先用、征而未用、乱占滥用和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
(三)清理检查2003年1月1日以来的土地审批情况,重点是新上项目的用地情况,整顿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超规划、超计划、越权和分拆批地等问题;
(四)清理检查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的情况,整顿占优补劣、占多补少甚至不补等问题;
(五)清理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整顿随意减免和侵占、挪用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问题;
(六)清理检查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继续整顿降低补偿标准,挪用、截留和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等问题;
(七)清理整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存在的问题;
(八)检查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整顿土地管理松弛、执法不严等问题。
三、治理整顿工作任务分解安排
(一)“清理各类开发区(园区)的设立、规划、用地情况”的工作任务,我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已进行了清理和整改,并通过了省级初步审核。目前的主要工作是巩固治理整顿成果,完善有关工作,迎接国土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建设部、审计署等5部委联合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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