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名牌、消费名牌、争创名牌的氛围。
三、激励政策
1.市政府对获得名牌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给予嘉奖,其中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安徽名牌产品或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市质量优秀产品一次性奖励1万元;
2.获得名牌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享受市政府制定的各项促进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3.有关部门将获得名牌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推荐给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给予优先融资担保,支持名牌产品生产与发展;
4.政府采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名牌产品及国家免检产品;
5.名牌产品及免检产品自动列入各部门打假保优重点范围,享受优先宣传和重点保护。
四、监督管理
对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实行动态管理,促使企业持续改进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水平。对出现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或者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遭国外索赔的;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用户反映的产品重大质量问题无明显改进的;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失效或发生其他有关重大问题的,报经国家、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名牌或国家免检产品称号,收回证书,追缴奖金并通过媒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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