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加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5-7-25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房管局、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地税局、物价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七月十四日
关于加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意见
市房管局 市建委市规划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 市物价局
(二OO五年六月)
为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精神,现就我市加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按照“保障自住性购房、控制投资性购房、遏制投机性购房”的原则,在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调控政策措施的同时,运用市场经济规律,从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节,重点在保障土地供应、优化市场结构、完善交易规则三个环节上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鼓励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促进住房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根据城区住房现状和今后建设规划要求,近3年内,采取中心城区地块适当从紧、城郊地块适当从宽的办法,适度增加土地供应量,有效控制市区拆迁规模,使市区拆迁总量低于年度住房开发总量的50%左右;建设一批拆迁安置房,加大商品房开发建设;加大房地产税、费征管力度,确保税、费征收正常入库;制定《芜湖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逐步规范交易行为;建立房地产预警机制,加强市场监管能力;抑制炒房行为,平稳住房价格。
二、实施办法
(一)增加土地供应量,确保一定数量的竣工住房上市供应。及时将土地供应计划向社会公开,摸清土地存量,对新、老出让地块未开发建设项目,根据开发规模,研究提出限期开、竣工时间,通过政策引导促使开发商加快开发进度,使存量土地尽快投入住宅开发建设,增加住房供应量,满足普通消费者的住房需求。
(二)完善住房供应结构,确保一定的住房开发量。构建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加快中低价位住房建设,使普通商品住房、拆迁安置房、廉租房在总体开发中占有一定比例。2005年市区计划开工商品住房170万平方米,竣工住房面积100万平方米。其中拆迁安置房计划开工建设4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为10-15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占全市住房开发总量60%以上。相关部门在编制全年住房开发计划的同时,要加强与开发企业的联系,对全年的住房开发量进行指导性计划安排,以确保当年开发计划的实现。
(三)从严控制年度拆迁规模。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严格控制拆迁规模,拆迁总量实行年度控制,原则上控制在全年开发量的50%以内,减少房地产市场的被动性住房需求,有效遏制住房价格上涨。对无计划拆迁、超计划拆迁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四)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交易行为,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对商品房销售推行“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采取实名制购房,增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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