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等制度,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统一协调处置,确保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反应迅速、决策准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规范信息收集、发布制度,增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监管动态和重大突发事件查处等综合信息,跟踪、汇总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农业部门负责发布有关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等检测信息。质监、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四部门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各相关责任部门遇有紧急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等手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立科学的食品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确保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准确,传递迅速,评估科学,预警及时,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三)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为食品安全设立信用屏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信用芜湖”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作为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行为,逐步构建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标准、信息征集制度和信用披露、奖惩制度。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档案,依法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状况和信用质量。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讲信用的企业,通过媒体曝光,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市政府将对各县区政府和各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并及时通报结果。对不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各级政府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那些屡禁屡犯、屡教不改的,要严惩不怠,依法取消其食品生产经营资格。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的观念,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制度建设,将每一项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充分发挥各部门和现有检测机构的作用,加大对食品质量的检测力度,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实现检测资源共享和信息共享。
(六)建立食品安全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市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整体综合执法监管效应。按照“行业综合监管、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整合监管力量,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权钱挂钩、以罚代法等问题。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互通信息,及时移送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要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律。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自觉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OO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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