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向陈宏 见习记者 吕毅)4月4日,“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它表明该工作由试点转入全面推广。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按开拓创新、依法规范、密切协作、公开监督四个原则进行。通过“社区矫正”,达到教育违法者本人、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
去年,我市在南陵县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总结、摸索了一套成功的经验,为在全市范围推开打下了基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县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健全机构,整合资源。该县逐层强化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建设,形成“县、镇、村”三级完善的社区矫正组织网络。同时,建立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和职责明确的协作机制。二是构建平台,严格管理。该县重点抓了公益劳动基地、集中教育基地和高校实践基地建设,健全和规范了工作制度及流程,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三是加强舆论宣传。为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该县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据悉,该县去年以来共接管矫正对象137人,期满解除矫正3人,正在接受矫正的有13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