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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道龙)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为契机,认真组织,严格实施,推动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健全配套制度,出台了《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相应的组织、职责、责任追究、监督办法等配套文件。建立了村务公开和群众举报制度,对调查摸底的奖励扶助对象,在初步确认、上报、审批三个环节上均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市政府将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纳入对县(区)的人口与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各县(区)、乡镇、村计生干部对照政策,挨门入户,逐人审核,认真登记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做到凡符合政策的不漏一人,不符合政策的不虚报一人。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当事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
加强资金监管。市县两级20%配套资金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从2005年起,奖励扶助专项配套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市财政局、人口计生委和市农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在市农行开设专户,规范发放程序,以“直通车”的形式把对农民的奖励扶助金直接发放到户到人,在全市范围内实现通存通兑,奖励扶助资金发放足额到位率达100%。市有关部门组织了隆重的首批奖励扶助金发放仪式,敲锣打鼓放鞭炮把光荣证和奖扶金存折送到奖励扶助对象手中,营造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