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法〔2008〕1号 关于开展冬季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教秘基[2007]119号和芜湖市政府芜政办秘[2007]194号、芜安办[2007]3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从现在至寒假前,在全市教育系统中开展一次深入广泛的冬季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本次冬季校园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校园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制度的落实情况;学校领导、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校舍及其它教学设施、设备有无安全隐患;校园内有无消防安全隐患;学校食堂、饮水等有无卫生安全隐患;学生卫生防疫和传染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学生乘座的接送车辆及驾驶人员是否符合标准;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的情况等。 二、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 1、强化落实责任 冬季是事故多发、易发时期。各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保证本次冬季校园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保证不遗漏一所学校,不留一个死角。 2、认真排查整改 各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制定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按照通知要求,对本辖区或本单位开展一次集中、“地毯式”地排查行动。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能够整改的要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有关部门并做好应急防范措施。各单位须于1月11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情况书面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同时为了做好本次冬季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市教育局将成立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于1月中旬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3、加强安全教育 各单位、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寒假前师生在校的最后一段时间,采取讲座、报告会、黑板报、校园网等形式,认真开展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饮食卫生、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委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