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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12315中心获悉,上个月该中心共接投诉电话27件,其中,值得消费者注意的是,一些商家为逃避“三包”责任,故意拖延时间,致使消费者不能享有“三包”有效期的免费服务。
据悉,5月20日,某消费者在某商场购一款品牌笔记本电脑。6月2日即出现死机故障,经售后服务人员打开硬盘,拔出纽扣电池放电后才能正常使用。6月11日又出现同样故障,同样仍是这位售后服务人员,没有做任何检查,就判断为主板故障。消费者认为,电脑刚购买不久即出现性能故障,第一次在包退换期内该工程师明确表示不是硬件问题,第二次在包退换期外,对同一故障,该工程师却认定是硬件问题。因此,消费者认为该工程师故意拖延时间,使得消费者在“三包”有效期外更换整机。而经营者则认为,5月20日购机,6月11日判明故障,超过了15天的换机规定,只能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维修。
12315中心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及时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并指出同一故障既然认定为性能故障,第一次出现消费者就已提出,则应视为在15日“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应享有换机的权利。经调解,经营者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对此,12315中心提醒消费者,在使用商品时,一定要注意“三包”有效期。一旦商品出现故障,应立即报修,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徐涌 林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