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爟( ~1501)字仲光,号蒲塘,本县蒲塘(今政和乡)人。明弘治五年(1492)领乡荐,翌年中进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因所作《上苑闾莺》诗中有“雨阳无补愧徽臣”之句,当朝宰相认为是讽刺朝廷政治无能,被贬为户部浙江司主事。弘治十四年(1501)告老回乡,病逝于蒲塘村。
爟在浙江任职时,钱粮在其手中,但他克勤克俭,“手过千金,一尘不染”,因此受到朝廷好评。弘治九年,陕西、贵州、南京等地地震,太监李广、杨鹏勾结神诬刘良辅等滥设斋醮,劝孝余皇帝建毓秀亭于万寿山。胡爟认为:地震是天体变异,属于自然现象,而“西北旱暵,父子相食,东南饥馑,骨肉流离大变也”。他上疏力陈厉害,痛斥“今李广、杨鹏,引左道刘良辅惑乱圣心,斋醮縻费财力,差遣在外,如虎横行。乞用臣言邪佞而阴慝消矣”。疏上一月,皇上有所体会,爟因此名声大振。
爟著述颇多,有《大学补》、《蒲塘集》传世,吟咏本邑山水名胜的诗为乡里文士所传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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