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徐文兵) 日前笪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工地上班期间脚被钉子戳伤,现在在家休养,几次问老板要医药费和误工费都无功而返。
据笪先生介绍,他在南瑞新城附近一建筑工地做钢筋工,3月6日上班期间不慎被铁钉戳伤了脚,由于伤势较为严重,笪先生花费了130多元治疗后,至今还休养在家。工地由两个老板合伙承包,他在工地上班每天有65元的工资收入,这几天的医药费和误工费加起来有好几百,可是几次去问老板要钱,两个老板就相互推诿。
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其中一位老板。该老板说,他不清楚此事,并声称现在手头正忙,便把电话挂了。笪先生告诉记者,他在三年前也遇到过相似的情况,最后不了了之。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民工到底该怎么办呢?
据市劳动和社保局仲裁科有关人士介绍,上班期间受伤,需要到相关单位进行工伤鉴定,以确定赔偿的金额。在私营企业上班的,到属地劳动和社保局工伤科鉴定,持鉴定结果向老板要求相关赔偿;在国有企业上班的,则直接到市劳保局进行相关鉴定。没有劳动合同也不影响工伤鉴定和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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