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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又叫起征点)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标准调整之后,数据显示,全国工薪阶层纳税比例将由50%降至30%,每年将减少财政收入约300亿元。那么,这个新的起征点对芜湖市民将有多大影响?是否能对低收入家庭起到调节、增收作用?市民对这一调整幅度感到满意吗?记者近日对芜湖地税部门和一些市民进行了采访。
纳税额究竟减了多少?
此次调整使大部分工薪阶层的纳税额有所减少,按起征点2000元计算,若保持税率和级距等不变,以收入2000元、5000元、10000元三个档次的月薪为例,分别需要缴纳个税为0元、325元和1225元;比按照1600元的起征点,分别少缴纳20元、60元和80元。
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月收入少于2000元者
感到满意
对于月收入超过1600元却又低于2000元的人群来说,此次个税起征点的调整还是让他们有所受益的。市民朱小姐在芜湖某物流公司做办公室文员,每月收入除了保险还能拿到1600多元, 个税起征点调高后,她刚好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了,虽然每月只是省了几十元,但一年下来也是好几百。朱小姐笑着说:“过年的时候,刚好可以给自己添一件稍微上点档次的衣服了!”
市民瞿先生在某房产公司工作,月收入3500元,妻子由于生孩子两年前辞职在家做了全职太太,目前暂时没有收入。因此从瞿先生家每月的花销清单可以看出,他们的日子并不宽裕:孩子每月奶粉400元、超市购物约600元、房供1200多元,水电气、电话、交通费等近400元。如果孩子、大人有个“头疼脑热”的,亲戚朋友有个结婚生子的,那真有点捉襟见肘了。瞿先生说:“就这样,我每个月还要交个税,负担不轻啊!不过现在要好一些了。”
来自芜湖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6年芜湖市在岗职工的人均年工资水平是18970元,也就是说月平均工资水平是1581元,2007年有所上涨。在芜湖,月收入不超过3500元的家庭不在少数,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每月收入在1600—2000元的人群对此次个税起征点的调整较为满意,收入在3000—5000元的人群认为起征点还应再提高,月收入5000元以上者则对此反应平淡。
起征点提高
帮你答疑解惑
2月份的工资3月发
能省税吗?
“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是指从2008年3月1日(含)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税。纳税人2008年3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8年3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每月1600元的原标准计缴个税。税务人士表示,用实际取得时间来判断是否适用新标准,对所有纳税人都是一致的,体现公平原则。
如果将2月份的工资放到3月份发放,会不会省税?对此,税务人士表示,这样做尽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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