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民政厅日前作出决定,追认为抢救2名落水儿童光荣牺牲的濉溪县农民任印民为烈士,其家人的生活将会得到政府保障。任印民是濉溪县建县以来第一位被追认的农民烈士。 2006年8月10日,濉溪县五沟镇石门村后桥口庄农民任印民,不顾自己刚动手术后伤口尚未愈合,身体孱弱,跳入水中抢救两名落水儿童,因体力不支牺牲,时年38岁。 任印民的事迹经包括本报在内的全国60余家新闻媒体先后报道,在江淮大地激起强烈反响。省民政厅日前批准追认任印民为烈士后,其家属将享受烈属待遇,得到一次性抚恤和定期生活补助金。 据濉溪县民政局优抚股工作人员马灿介绍,一次抚恤性标准将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放。经其家人申报政府批准后,任印民的父母、妻子和一个未成年女儿每人每月将领到定期抚恤金。此外,从2008年起,每年八一建军节,任印民家人将享受当地政府优待金;同时由县民政局为其家人统一办理“新农合”,对住院“新农合”报销剩余部分,由县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武长鹏、任玉洁) 责任编辑:张安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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