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展的需要。一些地方的烈士纪念设施成为当地的危房旧房和亟须改造的设施,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为此,民政部门一直在努力寻求解决办法。
用法规明确纪念设施受国家保护
民政部正在调研论证,争取设立“烈士纪念日”,推动烈士纪念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经营创收带来的问题不容忽视,有的还严重损害了烈士陵园的形象。如何建立烈士陵园管理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新时期确实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戴爱娇说,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健全法规,加大投入,强化手段”,我们将积极探索建立这样的长效机制。
健全法规,就是明确管理保护责任。在修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过程中,经深入调研论证,我们第一次将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问题纳入《条例(草案)》,明确规定了烈士纪念设施受国家保护的原则,全面规定了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的基本要求和法律责任。“《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切实推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戴爱娇说。
至于“钱”的问题,我们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支持,增加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维修改造工作的投入,并列入财政预算,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机制。结合开展红色旅游,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并不断优化管理,提升服务,加快发展。
强化手段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争取设立烈士纪念日是我们的一个设想。戴爱娇说,民政部将结合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在全社会营造缅怀烈士、弘扬烈士精神的良好氛围。我们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争取设立“烈士纪念日”,使烈士纪念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强化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的手段,推动全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革命烈士:
(一)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
(二)对敌作战致成残废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三)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四)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五)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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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烈士陵园在怎样坚守?又面临哪些现实问题?本报记者走访三地烈士陵园:
济南革命烈士陵园
较大规模修缮,方案要向社会公示
“革命烈士陵园480亩土地,一寸也不能当作商业公墓出卖。即使是商业味儿较浓的展览、促销,我们也坚决拒绝。”济南革命烈士陵园主任、济南战役纪念馆馆长张生亮说。
群山聚翠,松涛推浪,济南革命烈士陵园、济南战役纪念馆坐落在山东济南市中心的英雄山风景区。
“陵园每年的经费也挺紧张,保养费、维护费、聘用人员工资,都需要钱,但这里毕竟是烈士安息的地方,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不是摇钱树。”张生亮说,烈士陵园的经费收支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60多位职工的工资、办公经费,全部由财政负担。二是陵园保养经费,每年可向上级专项申请。三是保洁员、保安等聘用人员的工资,这部分支出没有固定来源,目前主要靠老干部骨灰堂的收入维持。
据介绍,陵园内的土地使用必须经过市规划局,并通过市发改委立项。陵园内不允许盖高层建筑,较大规模修缮都要经民政局批准,设计方案要向社会公示。如果修缮烈士墓,事先要拿出方案和效果图,以信件或上门访问的形式征求烈士家属意见,经家属签字,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改造。(马跃峰)
哈尔滨烈士陵园
没有创收任务,也没有创收空间
雪后的哈尔滨烈士陵园一片洁白。在青松翠柏的掩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