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口加工区简介
芜湖出口加工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2年6月21日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出口加工区。芜湖出口加工区位于中国安徽省东南部芜湖市区北部最重要的工业生产基地——国家级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加工区定位为海关对进出口加工区的货物及区内相关场所进行24小时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芜湖出口加工区总体规划面积2.95平方公里,首期开发1.1平方公里,在出口加工区内可设立:
1、出口加工企业;
2、专为出口加工企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仓储企业;
3、经海关核准专门从事加工区货物进出的运输业。
二、优惠政策:
1、 生产型企业经营期十年以上,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7.5%) ;五年以后,减按10%征收;
2、进入加工区内企业 免征 增值税和消费税;
3、区内企业货物进出口管理 实行登记制,半年核销一次;
4、区内企业不实行《加工贸易手册》管理;
5、区内企业台帐管理:不设台帐,不收保证金;
6、区内企业进口生产设备、配件,免征关税;
7、区内企业境内采购原材料、国产设备和配件,视同出口,办理退税 ;
8、区内企业货物通关实行电子口岸,快速通关;
9、区内企业外汇管理:不实行结售汇制度,企业可全额留存。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53--5841768 联系人:朱先生
|